近日,河北省邯鄲市雞澤縣吳官營鄉的多位鄉鎮包村干部和當地村干部向中國青年報記者反映:從2012年開始,該鄉黨委政府竟“不按實情按人頭”向各村攤派“超生費”任務。而記者調查發現,這筆高達400多萬元的“超生費”去了哪里,雞澤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吳官營鄉目前竟無人能給出答案。(4月4日 《中國青年報》)
國家實施計劃生育政策幾十年來,超計劃外生育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已是人所共知。可是,我們所知道的常識是,費用的收取應該是按照超生的實際情況收取,多一人收一人的費。可沒想到,原來“超生費”的收取也可以攤派到所有人頭,無關超生。
因為人口數不同,超生數不同,所以即使是一樣情況的超生,相鄰兩村的收費標準也不同。試問,如果你是超生戶,你愿意多繳錢嗎?
當然,鄉政府也有辦法,完不成任務就免職,拿其他資金抵頂;完得成任務就按比例返還,給支部書記發獎勵。筆者想笑,當地為了收好“超生費”,可真是想盡辦法抓好落實啊!
據有關人員按照征費任務標準估算,2012年和2013年,吳官營鄉共收取社會撫養費高達400多萬元。那這筆巨款,都去哪兒了呢?記者調查發現,原來都打入了鄉黨委書記已離職司機的個人賬戶里。
2011年8月,原國家人口計生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不得向鄉鎮、村或個人下達社會撫養費征收指標,不得將征收社會撫養費情況同單位或個人利益掛鉤”、“各地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社會撫養費應該全部上繳國庫……杜絕按比例返還社會撫養費……”
我們不知道吳官營鄉有多少人需要繳納“超生費”,又有多少費用上繳了國庫,自己留了多少,但顯而易見,其做法從一開始就是不合法的。從鄉長接受記者的采訪可以看出,他們不可謂不知國家規定。那明知不可行而行之,筆者只能猜測,因利勢導,利益誘惑。
社會撫養費征收制度是我國為控制人口增長而采取的一項經濟限制措施。不管其中的是非爭執,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征收的費用應該歸國家所有,而非落入個人腰包。若真有人見錢眼開,利用手中的權力獲取不正當利益,就是違法亂紀,就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我們期待當地的處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