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名為“沈陽交警在高檔酒店辦公”的視頻,引發網友熱議。記者撥通了沈河交警大隊的電話,工作人員證實,是由他們負責在此處執勤,但否認視頻里的說法,稱“交警不可能在陶朱公館辦公”。上述工作人員稱,由于附近沒有休息崗,交警可能中午在陶朱公館休息。(8月4日新華網)
當“公務員”與“酒店”聯系在一起時,會讓人想起什么?是某某領導大吃大喝安于享樂,還是某某干部爆出“開房”丑聞?這兩種推測都有曾經的事實作支撐,以致于“公務員”與“酒店”一相遇,總能擦出點輿論火花來。而這一次,“引線”是一個31秒的視頻,主角則是交警。
視頻名稱就足以吸引眼球。短短十一個字,卻能引出兩種視覺反差。首先是“交警”與“酒店”,同前所述,而且是“高檔”,與常人生活天上地下,一旦“偶遇”很容易讓人想入非非;其次是“酒店”與“辦公”,它倆顯然也難統一。為此,初看此事,不招人非議都難。然而深讀之下,筆者卻有另一番思索。
“辦公”一說來自于拍攝者的發問“是不是辦公”。這是一個很“考人”的問題,發問者似乎已經提前作了定性,只需要對方回答是或不是。如果說不是,“后果”更嚴重,上班時間不辦公反而進酒店,口水來得更猛;如果說是,這又掉進了另一個“陷阱”,酒店怎能辦公呢?這個問題猶如“你跑得比豬快嗎”,回答者無論如何回答,都只有“中招”的份。同樣,這位交警無論進去做什么,都是跳進了黃河。
面對質疑,有關部門回復“休息”并非沒有道理。說交警執勤環境差,恐怕沒多少人會反對。在輪崗休息時段,來到附近僅有的酒店大廳休息,就一定“犯戒”嗎?酒店大廳對外的“半開放”并不少見,就猶如小賣部接受路人躲雨一樣,并不要求顧客買點什么,反而能增加點人氣。當然,可能還有人質疑不只是休息,而是在酒店高檔消費。要證明這一點,則需酒店與有關部門發聲,公眾“想當然”怎能定性?
誠然,近年來頻發的干部作風負面事件,不可能不讓人們形成思維慣性,但凡遇見一些“風聲”,很容易就往壞處想。如此監督,確能給某些部門施加足夠的輿論壓力,但不能因此退化了公眾自身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能力。要知道,一個更有效的公眾監督體系,不是一哄而上的“想當然”建立得了的。(冬月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