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5月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時要求,不允許為官亂為,要明確和強化責任,克服“只要不出事、寧愿不做事”的為官不為和“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的敷衍了事,推動政策落實取得更大進展。應當說“為官不為”是對責任的褻瀆和貪污,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辜負人民期待,耽誤一方發展。腐敗不僅表現在收錢辦事的貪污行為,也表現在上班不做事的懶政行為。
作為一名共產黨領導下的干部,作為一名為民服務的公仆,如果將自己的本職工作都敷衍了事,將群眾的大小事置之度外,這種干部不只是辜負了黨和國家的期望,更辜負了群眾對他的信任和依賴。
“為官不為”是典型的不負責任,是黨和國家的病態所在。作為一名領導干部,時刻都應該揣著熱誠,滿懷抱負的用自己的知識和技術去服務百姓,為百姓服務。如果當官一味的只想過太平日子,就算是清貧生活,只能算是毫無能力,只配在夾縫中生存。一名在強權勢力下唯唯諾諾的官,是不負責任的官;只顧自己,罔顧百姓的官,是不負責任的官;但求平坦,不經歷坎坷的官是不負責任的官......我們時常擔心當官的刮取民脂民膏,損害黨和國家的形象,但那種只圖安生立命過日子,不求發展,不圖上進,不辦實事的官和貪官是一樣的不可取,一樣的不收群眾待見。
“為官不為”在當今應該還是存在的,畢竟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本職不一樣、素質不一樣、思想不一樣甚至是受到的教育不一樣,但是這只是想推脫的借口,“為官不為”其實是官員本身對工作的態度問題,如果是真心實意想為百姓服務的,才會理解為官的價值所在;才是黨和國家值得將群眾托付給他們的人。(布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