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道真縣人韓某、潘某在上壩鄉毗鄰租了一塊地,自搭廠棚,一個開汽車修理廠,一個開汽車裝飾。由于廠棚屬違規建筑,兩人在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時,都吃了“閉門羹”。
根據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規定,在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過程中需要上壩城管執法中隊出具廠房建筑的證明,韓某知道自搭廠棚系違規建筑,無法出具證明。正當韓某躊躇滿志的時候,做生意的朋友告訴他在遵義火車站附近有“辦證的”,技術一流,隨后韓某便“自作聰明”趕到遵義找到該名辦理假證的不法人員,以50元的價格,協商以道真自治縣城管執法大隊上壩中隊的名義,出具韓某廠棚建筑合法的“高仿”證明文件。韓某立即拿著偽造的證明文件到工商部門辦理了營業執照。
看到隔壁證件齊全,歡歡喜喜開業,潘某心里窩了一肚子火,想來想去,潘某還是決定去找城管部門理論。城管工作人員立即到工商部門“倒查”發現,韓某使用的房屋證明與城管出具的幾乎一模一樣。
隨后,接到道真自治縣城管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到該縣治安大隊報警接警后,治安大隊立即開展調查,在證據面前,韓某對所犯事實供認不諱,后悔不已。
目前,韓某因使用偽造的證明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被處以行政拘留六日。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當中。聶華梅

